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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门诊重症就医与住院流程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学工在线 阅读次数:

一、必须为具有我校学籍,并缴费登记参保的在校大学生。

二、门诊重症就医规定与流程

1大学生门诊重症认定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2门诊重症就医与报销办法

1)学生需办理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手续的,需携带近期在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到学生处办理申报手续。学校持学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处办理门诊重症申报手续。

2)社保处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为大学生进行病情鉴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社保处根据本人意愿,就近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

3)学生治疗门诊重症时,应持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身份证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每次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并且每年在所属社保处进行门诊重症年审,年审通过的可继续治疗)。

3门诊重症治疗费用结算

1)学生进行门诊重症疾病治疗的医疗费用直接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项目审核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70%,大学生个人自付3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含大学生转市外或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大学生医保基金累计支付数额)。

2)大学生治疗重症疾病费用年度支付限额规定

1、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失代偿期)、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100000元;

2、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4000元;

3、重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 1600元;

4、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4000元;

5、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1200元;

6、系统性红斑狼疮2800元 ;

7、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8000元。

三、住院就医规定与流程

1住院就医报销流程

1)学生在校期间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在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入院就医手续。

2)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据实结算。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由大学生医保基金与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在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由个人自付;在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学生医保基金和大学生按比例分担。

起付线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3)在起付标准以上,大学生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

a、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b、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c、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2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含大学生转市外或市内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重症治疗医保基金累计支付数额)。

3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的,可申请办理转院手续。

4、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治疗的,应由转出医疗机构核准;转到本市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经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意见,由学校报社保处核准;转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须经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院意见,由学校报市医疗保险中心核准。除紧急抢救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5学生因紧急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在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在5日内到学生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急诊登记手续的,可电话告知,报销前补办手续)。学校到社保处集中登记备案。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有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6学生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或者在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应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学生在异地或者在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30日内,到学生处办理报销登记手续,由学校集中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7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1)经批准转院、异地就医等发生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在治疗结束的30日内,学生可以到学生处办理报销登记,由学校集中到所属社保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办理住院报销需准备以下资料:

a、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b、住院费用收据原件(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体器官的,需提交发票复印件);

c、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d、出院小结;

e、住院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长期和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做手术的);

f、情况说明(内容注明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因何原因到该医院就诊);

g、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在武汉市以外地区异地就医的);

h、提供大学生本人的银行卡(限建行卡),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信息;

i、实习证明(毕业班实习期间就医的)。

2)社保处在申报受理3个月后完成大学生医疗现金报销费用手续,并将报销的医疗费用拨付到学校账户,由财务处统一将实报费用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