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丽娟发布时间:2026-10-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发展与心理咨询中心延续我校校园心理文化活动建设传统,开展第十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全校师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对精神健康的理解,形成科学的心理健康观念,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剧润青春,心光同行

二、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发展与心理咨询中心

三、活动对象

武昌校区全体学生,可跨专业、跨年级自由组队,由各学院统一选送参赛队伍。

四、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阶段(9月中旬-10月13日):各学院自行开展院内选拔,完成剧本打磨与作品初筛,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选送1-2个优秀作品报送至心理咨询中心。

2.校级复赛阶段(10月14日-10月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作品剧本及表演进行评审,遴选优秀队伍进入校级决赛。

3.校级决赛(11月上旬):入围队伍进行现场完整舞台展演,通过现场打分评选出各类奖项,同步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公演。

五、参赛剧目及队伍要求

1.参赛作品要立足大学校园生活,围绕大学生人际交往、情绪情感、人格成长及环境适应等主题,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内心世界、心路历程,让观众和参与者从中得到启发,作品应剧情完整连贯,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和艺术感染力,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心理状态

2.参赛作品原则上为原创,改编剧本需提供原作者授权同意书,严禁抄袭盗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形式不限:支持话剧、哑剧、音乐剧等多种舞台表现形式,鼓励结合灯光、音视频等元素丰富舞台效果。

4.每支队伍参演人数控制在5-10人,鼓励配备1-2名指导教师。

5.每场剧目表演时间为8-12分钟。每超出或不足的时长按1分钟扣1分的标准在总评成绩中扣除相应分数(不够1分钟按照1分钟计算)。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赛事宣传动员,安排专人负责赛事组织,保障参赛队伍的排练场地与指导资源,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2.所有参赛队伍需严格遵守赛程时间节点,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决赛现场展演的相关安排,后续将通过正式工作群另行通知。

七、决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6日(第10周周五)18:30

地点:首义礼堂(武昌校区)


附件:心理情景剧展演报名表.docx

学生处  心理咨询中心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