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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学校内网 阅读次数:

 

各学院、嘉鱼校区工作部: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程规定,请各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收集审核,于922日前可分批交学生处,由学校统一录入。现将有关要求作以下说明:

1、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分为远程办理生成的电子回执和现场办理生成的纸质回执,纸质回执统一收集审核,电子回执审核通过后汇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回执登记表》。

2、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不得录入回执。非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学生贷款回执不得录入,未报到、已退学、休学、参军等不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及主动放弃贷款的学生,不得录入回执。

3、做好信息核对工作。请认真核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上学生信息是否准确,如需更改,直接在回执上进行修改标注,否则会影响学生的毕业确认。

4、部分外省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回执以当地要求为准。                     

 

       学生处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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