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打印寄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31 来源:学工在线 阅读次数:
各院、系:
为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对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及有关流程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为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能够及时将回执交回办理贷款的县、市、区资助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经在生源地办理了贷款的学生携带学生证、贷款回执受理证明到学生处109室办理网上回执录入及打印盖章。
二、2010年签订合同申贷学生到校后,需尽快将回执寄送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学生自行把握好时间,并请各院、系督促学生将回执及时寄送回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过时后将视同放弃申请。
学 生处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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