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2022〕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专项津贴发放办法 (试行)》的通知)
院学〔2022〕5号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学生处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专项津贴发放办法 (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2年4月4日
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专项津贴发放办法 (试行)
为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健全评价机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工作队伍更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特设立辅导员专项津贴。
第二条辅导员专项津贴发放坚持 “强化职责、严格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
第三条辅导员专项津贴由学校每年年初列入专项预算,预算标准为600元(月/人),每年按10个月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按相关规定管理。发放对象为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学生工作者,包括学院(嘉鱼校区工作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员。
第四条 辅导员专项津贴依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嘉鱼校区工作部)党总支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结果发放,考核表所得分值对应当月发放金额(考核表见附件)。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专项津贴按照其分管的辅导员总成绩的平均值计算并发放;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员的专项津贴按照学院(嘉鱼校区工作部)党总支考核结果的平均值计算并发放。
第五条 考核结果报相关校领导审批,津贴每月由财务处统一于发放。
第六条 新聘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享受此项津贴,如遇解聘、转岗、待岗、离岗等情况,则从当月起停发此项津贴。
第七条党委学生工作部作为学生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需定期对辅导员专项津贴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凡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奖励50-100分:
1.处置突发事件得当,直接避免学生和学校重大损失;
2.代表学校参加行业类省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奖;
3.公开发表知网收录或学报以上思政教育类学术期刊论文;
4.成功获批校级及以上思政教育类科研项目;
5.本人或所带学生获得市级以上思政类荣誉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减相应分值:
1.重大活动组织不到位、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50分—100分;
2.在非毕业班学生到课率抽查中低于9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20分;
3.就业工作未按学校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扣100分;
4.所带学生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出现一例扣30—100分;
5.交办工作无故拖延,每发生一次扣50分; 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出现差错,每出现一次扣50分;
6.上班迟到或早退,出现1次扣10分;例会、培训等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0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0分;
7.事假一天扣20分,病假一天扣10分。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发当月辅导员专项津贴
1.无故不进行晚点名;
2.无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
3.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不在位;
4.辅导员发生一般工作事故的;
5.每月累计事假4天以上、病假累计7天以上。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发全年辅导员津贴: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因工作失职而直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有出现《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学生突发事件不知情或因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5.辅导员发生较大工作事故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依照本办法所扣发的辅导员专项津贴,可用于优秀辅导员的奖励,所有记录均报学校存档。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 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专项津贴考核表(试行)
考核项目 | 具体工作 | 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 | 项目分数 | 学院考核 |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180分) | 查课 | 按要求每天做好查课及相关记录,及时与任课老师或相关部门沟通,加强学风建设。 | 40 | |
主题班会 | 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所带班级召开主题班会,促进班级建设。 | 20 | ||
住校、查寝、值班 | 新生辅导员每周住校不得少于5天,尽快熟悉学生情况;所有辅导员每周查寝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8间)并做好记录,一个月要全覆盖走访一次,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按校院两级要求值班值守。 | 40 | ||
重点人关注、谈心谈话 | 按要求建立重点关注学生档案(学困生、心困生、贫困生、违纪违规人员等),积极跟踪教育转化重点关注对象,保持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及情况汇报工作。 | 60 | ||
安全健康日报 | 按要求督促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日报,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健康状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 20 | ||
基本工作(360分) | 思想教育与安全稳定 | 每周按要求组织开展周末晚点名;认真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养成教育及成人成才教育、帮扶重点对象等工作,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100 | |
党团建设、班风学风建设 | 认真做好党员、团员发展及教育、学生骨干选拔培养考核、团支部建设、班风学风考风建设等工作。 | 80 | ||
本阶段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 认真做好本阶段内的迎新、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三早两晚一课堂、毕业生相关工作、评优、学费催缴、突发事件处理及协助宿舍管理、教学教务、招生等工作。 | 100 | ||
学生资助 | 负责贫困生建档、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学费代偿、勤工助学、生活困难临时补助等。 | 40 | ||
学生事务 | 负责学生放假前后留校离校统计、火车票优惠卡、医保、征兵、安全等;负责特定学生相关信息报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相关主题活动; | 20 | ||
基础档案工作 | 认真做好各类学生工作基础档案,完整规范,更新及时。 | 20 | ||
兼任工作(60分) | 其他工作 | 学院兼任工作及党总支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60 | |
加分项 | 突出表现奖励(50-100分) | 1.处置突发事件得当,直接避免学生和学校重大损失。 | ||
2.代表学校参加行业类省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奖。 | ||||
3.公开发表知网收录或学报以上思政教育类学术文章。 | ||||
4.成功获批或顺利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
5.本人或所带学生获得市级以上思政类荣誉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 ||||
减分项 | 10-100分 | 1.重大活动组织不到位、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一次扣50分—100分。 | ||
2.在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到课率抽查中低于9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20分。 | ||||
3.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的进度完成就业相关工作的,扣100分。 | ||||
4.所带学生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出现一例扣30—100分。 | ||||
5.交办工作无故拖延完成者,每出现一次扣50分;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出现差错,每出现一次扣50分。 | ||||
6.每月上班迟到或早退者,出现1次扣10分;例会、培训等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20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0分。 | ||||
7.事假一天扣20分,病假一天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