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8〕10号武昌首义学院学工干部查听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2-24 来源:学工在线 阅读次数:
学发[2018]10号
武昌首义学院学工干部查听课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我校学生工作队伍查听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中,真实掌握学生上课出勤、听课秩序、学习状态、课堂学习行为等情况,切实做到抓教风,推学风,促校风,形成严谨、求实、好学的课堂文化氛围。
二、查听课人员
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干部、辅导员、班主任。
三、主要职责
1.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秩序、听课状态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时间与学生交流,听取学生对课程和任课老师的意见和要求;
3.加强与任课老师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辅导员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开始前10分钟到各教学楼督查学生到课情况,及时引导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携带食品进教学楼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
2.辅导员每月到所带班级查课的次数不少于20次。结合查课情况,每学期到自己所带班级听课次数不少于8次。
3.听课的时间和内容由辅导员自行决定安排,要认真做好查听课记录,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处定期对辅导员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中的共性问题,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群体,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以班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给予及时指导和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5.针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学生中的个别问题,要及时跟进,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宿舍或联系家长等,给予指导和帮扶,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特别要重视、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学习滞后的学生。
五、监督管理
1.加强信息沟通。辅导员按要求上报听课、查课详细情况,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教学秩序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理。
2.注重检查评比。学生处在每月对辅导员的查、听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其结果将直接纳入每学年辅导员的个人工作考评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中。
学生处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