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2025〕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来源:学校内网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值班工作制度》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值班工作制度》
武昌首义学院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学生工作的需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结合我校思政教育与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运行
(一)值班安排
武昌校区值班地点设在中区、西区、南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值班人员由辅导员(武昌校区)组成,各学生社区每天应分别保证有2名辅导员住校值班,值班员编排及值班住房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二)值班时间
工作日为当日17:30至次日8:30,周末及节假日为当日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需打交接班卡,接班打卡时间不晚于当日8:30,交班打卡时间不早于次日8:30(交班打卡含周五值班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1.服从总值班室的工作调配,做好值班记载和交接班工作,协调处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区域的相关学生事务,并及时向总值班室汇报。
2.热情接待学生来访,及时了解学生情况,有效解决学生问题,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协调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工作要求
1.值班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学生事务和配合总值班室的工作安排。
2.值班员应在岗在位,不得迟到、脱岗、早退,禁止饮酒,值班期间必须在校内住宿;值班当日22:50使用学生社区固定电话向总值班室汇报值班情况。
3.值班员原则上须驻守学生社区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除外),处理学生事务时,社区办公室须确保有值班员留守,因特殊原因无人留守时须向总值班室请示报备。
4.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值班时间的,值班员须本人协调好调换班人员(调换人员仅限于本学院值班人员),提前填写《辅导员值班调换申请表》,经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学生处审核通过,向总值班室报备。
四、协调机制
1.值班员在处理本学院或跨学院学生事务时应联动相关辅导员协调处理。
2.遇有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值班员应立即向总值班室汇报,服从工作调配,共同协调处理。
3.值班员当日值班前到总值班室领取学生社区钥匙,当晚对社区进行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后将钥匙归还至总值班室。
五、监督考核
1.值班工作由各学院检查督办,学生处和总值班室不定期对值班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未按时到岗、脱岗以及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和事故的人员,按照《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2.辅导员值班工作情况,依据《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专项津贴发放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3.值班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3.嘉鱼教学改革基地值班制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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