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医保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和调整待遇享受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3 来源:学校内网 阅读次数:
各学院、嘉鱼校区工作部:
根据武汉市医保局的有关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湖北省医保系统将与国家医保网联网,武汉市大学生医保将启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待遇享受期也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所有参加了2022年度(2021.09.01-2022.08.31)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国家医保app”、“支付宝”“微信”“鄂汇办”及“国家医保合作银行”小程序中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二、参加了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同学,2022年1月1日起,在武汉市医疗定点机构住院时出示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享受医保待遇,在异地住院需要在app上填写相关资料,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在异地医疗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三、2022年1月1日起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后,将不再支持身份证直接减免。
四、2022年1月1日前的异地住院报销仍按照交资料的报销方式进行办理。
五、自2022年起,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大病保险)的大学生待遇享受期按自然年度计算,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度新入学及2022年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待遇享受期延展至2022年12月31日。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按照要求申领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就医,确保参保大学生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学生处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