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24〕22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青年辅导员导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9 来源:学校内网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辅导员培养的长效机制,根据《武昌首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管理若干规定》(院人〔2016〕19号),帮助新进辅导员转换角色,提升业务能力,特决定开展青年辅导员导师选拔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青年辅导员导师旨在通过对青年辅导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充分发扬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传、帮、带、教”的优良传统,帮助青年辅导员学习先进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导师选聘
(一)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
3、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五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指导青年辅导员成长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实践能力。
(二)选聘程序
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党总支推荐,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导师管理
1、导师聘期为1年。
2、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位导师指导1-2名青年辅导员。
3、导师因为特殊原因要终止工作的,需经所在二级单位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处协商同意。
(四)导师职责
1、思想引导。对青年辅导员进行师德教育,增强岗位认同和热爱,帮助其建立起职业归属感、幸福感,提升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工作督导。结合《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和青年辅导员工作实际,制订整体指导方案和个性发展目标,确定分阶段指导计划和培养措施。
3、学习辅导。在职业发展上,强化青年辅导员的专业发展定位,督促其自觉进行业务技能训练,加强专业能力和素养的养成。
4、记录总结。指导过程中导师要认真做好记录,指导期满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所指导青年辅导员的工作实践、业务提高等情况作出评议,提出书面建议报告。
三、培养对象管理
(一)培养对象范围
学校2024年度新入职的辅导员。
(二)培养对象职责
1、主动与导师联系、沟通,接受导师全方位的培养。
2、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和业务工作情况,争取导师的指导。
3、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导师指定的任务。
4、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5、指导期满及时撰写工作总结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6、完成导师指定的其他学习任务。
四、组织和考核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统筹规划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总支负责导师制的具体实施和落实检查等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每年6月对青年辅导员导师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评估结果存档备案。
(三)导师的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由学生工作处进行考核。指导期满,导师对照职责要求撰写总结报告,提交学生工作处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受指导青年辅导员的考核以结果考核为主,由各二级单位党总支进行考核。指导期满,青年辅导员对照岗位职责,撰写工作总结,指导双方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辅导员培养鉴定表》(附件3),并由各二级单位党总支签署评价意见后上报学生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青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依据。
五、工作实施
各二级单位党总支填写《武昌首义学院青年辅导员培养管理信息统计表》(附件1)、申请导师者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指导青年辅导员计划书》(附件2),并于11月12日15点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做好青年辅导员导师制建设工作,是提升学校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8日